1931年,在创办杜克大学法律援助诊所时,约翰·赛格·布拉德韦(John Saeger Bradway)将课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培训法律文件的起草能力;审判和上诉实践;研究与写作;咨询;以及谈判技巧。布拉德韦模仿了他已在南加州大学创办的诊所模式,希望为少数族裔、贫困人口、移民和军人以及其他负担不起法律服务费用的人群提供帮助。
对布拉德韦而言,法律援助是一项毕生热爱的职业。他曾担任美国国家法律援助组织协会秘书长长达18年,并在1940年至1942年期间担任主席。他还曾担任北卡罗来纳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的主席,并积极参与全国社会工作会议以及其他多个组织。
在杜克大学,布拉德韦从1931年领导法律援助诊所直至1959年退休。
在杜克大学任职期间,布拉德韦还积极投身于全州性的法律援助事业。他曾担任州立法委员会、北卡罗来纳州精神卫生协会和北卡罗来纳州社会服务会议的主席,以及北卡罗来纳州残障儿童联盟的主任。
布拉德韦是宾夕法尼亚州人,在哈弗福德学院完成了本科和研究生学业,并于1914年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获得法学学位。在1931年作为教授和法律援助诊所主任来到杜克大学之前,他曾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州社会与卫生工作学院和南加州大学任教。
1959年离开杜克大学后,他在加利福尼亚西方大学和黑斯廷斯法学院任教。1985年,他在加利福尼亚州尤里卡去世。
他的文件存放在杜克大学图书馆。